【48812】卫生部印发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增790种禁用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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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(记者朱玉)卫生部近来印发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(2007年版),决议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,以加强化妆品的监督办理,坚持我国与国际化妆品标准的接轨。
此次修订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。一是依据欧盟《化妆品卫生规程》,添加了790种禁用物质,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。二是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《染发剂质料名单》归入到标准的限用质料名单中。三是对防腐剂、防晒剂、着色剂、染发剂中部分质料进行了调整,包含删去、添加和改动限用条件等。此次修订添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质料的检测的新办法,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的新办法,4种去屑剂的检测的新办法(水杨酸、酮康唑、氯咪巴、吡啶酮乙醇胺)等。修订中添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防晒作用点评办法,一种是人体法,一种是仪器法。别的,还添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用的测定办法和标识要求。
卫生部2002年发布施行了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(2002年版),内容有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、毒理学点评办法和理化、微生物检测验证的办法等内容。跟着化妆品安全性点评办法和查验技能的逐渐的提高,2002年版《化妆品卫生标准》的技能内容上与欧盟、美国等地的办理要求存在很明显距离,已不能适应化妆品卫生监督作业的需求。